民族宗教政策法規宣傳
開欄的話
4月是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暨民族宗教政策法規宣傳月。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民族宗教方針政策,即日起,市民族宗教事務局在本報開設《民族宗教政策法規宣傳》專欄,聚焦政策解讀、法規普及,引導各族群眾尊法學法守法用法,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,推進宗教事務治理法治化,共同維護全市民族團結、宗教和睦、社會和諧的良好局面。敬請關注。
黨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針
全面貫徹黨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,依法管理宗教事務,堅持獨立自主自辦原則,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。
依法管理宗教事務的基本原則
保護合法、制止非法、遏制極端、抵御滲透、打擊犯罪。
如何正確認識宗教信仰自由政策
每個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,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;有信仰這種宗教的自由,也有信仰那種宗教的自由;有過去不信教而現在信教的自由,也有過去信教而現在不信教的自由。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,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。
信教公民與不信教公民都必須遵守憲法法律
無論是信教群眾還是不信教群眾,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。信教群眾首先是國家公民,必須遵守憲法法律。要遵循法律至上的原則,在教義教規與法律發生矛盾時,要始終堅持國法大于教規,不允許有超越法律的特權。
如何理解堅持我國宗教的中國化方向要求
宗教的本土化,是世界各宗教生存和發展的普遍規律。任何宗教都要與所在的社會相適應,要適應社會制度、適應社會道德、適應社會文化。《河南省宗教事務條例》規定,各宗教應當堅持我國宗教的中國化方向,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,抵御境外勢力利用宗教進行滲透,抵制商業化傾向。
市民族宗教事務局提供
校對 許璐瑤
統籌 周鶴琦
審讀 譚藝君
豫公網安備 41110302000005號